项目名称 | 广西永利集团国经投资有限公司空调、冰柜等设备转让 | ||
通告起始日期 | 2023年 3月27日 | 通告截止日期 | 2023年 3月31日 |
通告期满,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| 稳定换通告条件,凭据5个事情日为一个周期延长通告,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。 |
标的 | 设备 | |||||||
标的简介 | 一、标的清单 | |||||||
序号 | 标的名称 | 型号 | 数量 | 转让底价(人民币元) | 备注 | |||
1 | 冰柜 | BD/BC-656 | 1台 | 1790.00元 | ||||
2 | 格力空调(挂式) | KF-26GW/ | 1台 | |||||
3 | 格力空调(挂式) | KF-26GW/ | 1台 | |||||
4 | 美的空调(挂式) | KF-35GW/ | 1台 | |||||
5 | 美的空调(挂式) | KF-26GW/ | 1台 | |||||
6 | 格力空调(立式) | KFR-72LW/ | 1台 | |||||
二、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空调、冰柜等设备设备,转让标的1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16号,转让标的2、4、5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49-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地下停车场内货仓,转让标的3、6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49-1号一楼门店,其中标的2、3、6未拆下,标的4、5已拆下存放。本次转让项目为整体打包转让,不接受项下单独报价,运输及设备拆卸等事宜均由受让方担负。 | ||||||||
转让方情况 | 基本情况 | 转让方名称: 广西永利集团国经投资有限公司 | ||||||
转让方决策文件 | 广西永利集团国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; 永利集团批复意见 | |||||||
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| 永利集团 | |||||||
特别见告 | 1. 危害提示。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设备物资,转让方不包管转让标的的完整性,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,加入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通告,了解标的实际情况,了解相关执规律则政策并判断项目危害及评估自身危害蒙受能力。 2.本通告关于标的的描述、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,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。 3.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,勘查联系人及勘查所在、时间见本通告“现场展示”。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凭据转让方各项宁静保密划定执行,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,不然将不允许加入报名。 4.最终受让方未凭据通告约准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执法文本的,或未凭据约定实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,或未凭据通告约定实时完成资产交割的,经过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,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、终结该项目,并另行处理标的。 |
交易 | 交易价款支付方法 | 一次性以人民币银行转账方法支付给转让方以下银行账户 : 账户名称:广西永利集团国经投资有限公司 开银行: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:617165748110 |
受让方资格条件 | 1.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、境外正当存续的法人、不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。 3.执规律则划定的其他条件。 | |
标的交割 | 1.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,成交价格为转让方承储仓内交货价,不含包装、运输、装置、售后维保及其他用度。 3.转、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后五个事情日内,受让方须完成标的清运事情。逾期未完成的,期间的园地占用费(¥100元/日)由受让方担负。 5.本转让项目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担负。 | |
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| 1.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。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危害进行充分视察研判后,递交报价单。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价单,即标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通告中全部内容;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,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,并愿担负一切责任与危害,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、标的有瑕疵、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,不然视为违约。 |
交易 | 竞价规则 | 项目信息披露时间内,意向方将报价函报到转让方指定报价文件接受地点,报价如低于当次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,则该报价为无效报价。项目信息披露时间内,已报价的意向方可调解报价,但以其最高报价为准。在当次信息披露周期结束后,凭据信息披露期间最高报价确定项目成交人。确定成交人之后,如意向方放弃受让转让标的,则确定有效报价排名第二的意向方为此次项目的成交人。以此类推。 |
报价文件接收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|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8楼 梁炳乾 0771-8066708/18154619912 |